8月1日起 南昌市存量房买卖统一使用示范文本

http://fang.tiboo.cn/ 南昌房产网 2011-07-26 08:44
  记者昨日从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今年8月1日起,南昌市的存量房买卖将要统一使用示范文本,以保护交易人的合法权益。  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存量房买卖程序是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签订的《南昌市城市房屋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及有关资料保存期不少于5年。对未执行启用合同示范文本的机构,房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取消网上签约资格。

编辑:光脚丫丫

(0人)这篇文章真不错!
转发分享到: 分享到QQ空间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人人   开心   豆瓣   收藏 新鲜事
>>浏览更多房地产最新资讯,了解更多新盘资料,请点击进入南昌房产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