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 南昌市存量房买卖统一使用示范文本
http://fang.tiboo.cn/ 南昌房产网
2011-07-26 08:44
记者昨日从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今年8月1日起,南昌市的存量房买卖将要统一使用示范文本,以保护交易人的合法权益。 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存量房买卖程序是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签订的《南昌市城市房屋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及有关资料保存期不少于5年。对未执行启用合同示范文本的机构,房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取消网上签约资格。
编辑:光脚丫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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