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其伦:保障房急需重新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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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2 11:17
以经济适用房为例,在民众提交申请时,民生性住房建设机构可收集到民众的真实需求,比如,列出几种户型供民众选择,这样,在进行民生性住房产品规划时就显得有的放矢。
保障房建设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要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可从近年来的保障房建设情况来看,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质量事故频现,品质难以保证。二是定价标准偏高,民众难以承受。三是市场开发模式,降低保障功能。 导致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政策跟不上、监管不到位、执行有偏差等,可最根本的问题却在于保障房的定位。笔者以为,保障房急需重新定位。 一、应重新定位保障性住房的名称[/ 谈及保障,人们会想当然地认为是政府为缺乏保障即低收入人群提供生活保障。而结合实际来看目前政府“保障”的人群,绝非仅仅是低收入人群。比如,能够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已经属于“小富”阶层了。可见,“保障性住房”一词,不仅不能准确地表述政府所提供的产品,也不能准确表述政府要达到的目的。应将“保障性住房”变更为“民生性住房”(本文以下统称为民生性住房)。因为,较之“保障”,“民生”一词的外延更宽,不仅能够涵盖“保障”的意思,也能包括惠及中低收入阶层的意味,更能体现本届政府“民为本”的执政思维。 二、应重新定位民生性住房的主体[/ 目前政府采用委托开发商建设或直接收购商品房的方式进行民生性住房开发,势必导致出现价格仍然超出民众承受的状况。民生性住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民众提供的产品,非盈利性应该是其最主要特点,应由政府主导并直接组织力量建设开发。政府直接建设,减少中间环节,采取零利润的方式开发、供应民生性住房,将在最大程度上惠及民众,保障民生。 三、应重新定位民生性住房的产品[/ 经济适用房定位为民生微利房,由政府直接建设并供应,不允许进入二级市场买卖;公租房定位为民生租赁房,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政府统一租赁管理;廉租房定位为民生免租房,政府建设、分配给极度贫困人群。 另外,若在民生性住房建设与供应方面,以经济适用房为例,在民众提交申请时,民生性住房建设机构可收集到民众的真实需求,比如,列出几种户型供民众选择,这样,在进行民生性住房产品规划时就显得有的放矢,此其一;其二,在通过审核的民众数量达到开建标准时,可向民众出具民生性住房认购资格证书,载明区域、位置、户型、面积、用材、价格等事项,与此同时,向民众收取30%的预付款,加上财政补贴的资金,足够民生性住房开发所需。
编辑:曾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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