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经适房实物中签家庭须在月底前签合同

http://fang.tiboo.cn/ 南昌房产网 2011-06-03 09:33
  昨日,记者从南昌市经房办获悉,2010年12月29日,共有1410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获得了2009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实物供给的购房资格。根据政策规定,中签家庭应于201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前往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由于办理购房手续的截止时间临近,相关部门希望还未办理购房手续的中签家庭在2011年6月30日前到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逾期未办理购房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两年内不能再次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编辑:光脚丫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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