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楼市限贷范围扩至全市 12.1-8停办公积金

http://fang.tiboo.cn/ 南昌房产网 中国江西网 2016-11-21 18:05
  18日,南昌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南昌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南昌楼市调控政策升级。《通知》要求,将限贷政策扩大到全市范围,限购范围保持不变,继续严格实行原政策。

  [=#]限贷

  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市[/][/  根据此次新政,南昌市将限贷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了全市。南昌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此前,《若干意见》没有明确限贷政策的范围,此次下发的《通知》则明确了将限贷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市。

  10月8日出台的限贷政策为:首次购买住房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限购

  范围不变,继续严格实行
[/]

  《通知》称,按照10月8日南昌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要求,继续严格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

  《若干意见》规定的住房限购政策为:在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等区域(即:北至以志敏大道、梅林大街、港口大道、丰和北大道、英雄大桥、富大有路为界,西至以昌西大道、沿黄家湖路的乌沙河支流、枫生快速路为界,南至以祥云大道、生米大桥、昌南大道为界,东至以艾溪湖西路、艾溪湖南路、昌东大道为界)范围内,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走访

  部分银行此前执行“限购区域限[/]
贷”

  19日、20日,记者走访南昌多家银行了解到,部分银行在10月份南昌“限购令”出台之后,就已将限贷政策覆盖至全市,但也有部分银行执行的是“限购区域限贷”政策。

  一家国有银行客户经理表示,该行在10月初南昌出台楼市调控政策后,就实行了全市范围限贷,因此,最新政策出台后,他们不会有大的调整。一家股份制银行客户经理则表示,新政策从下发到执行有一个过渡期,目前还未接到调整通知,接到通知后,将严格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说法

  限贷扩大减少炒房现象[/][/  《通知》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市委有关单位、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通知要求,确保南昌市住房价格保持2016年10月价格水平,进一步促进南昌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对于南昌楼市调控政策升级,某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指出,与近期一些城市出台的楼市收紧政策相比,南昌的政策应该算是严厉的。南昌一些郊区房价上涨幅度相对较小,收紧限贷政策有利于减少到郊区置业炒房现象,让那些首次购房且不受限贷影响的购房群体,更好地到郊区置业安居。

  [=#]链接

  12月1日至8日南昌停办公积金
[/]

  本报南昌讯记者修杰淼报道:20日,记者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算机管理系统12月1日至8日进行升级,在此期间将暂停办理该市(含三县两区)住房公积金对外业务(含单位版网上业务、服务热线账户信息查询),12月9日9时恢复正常对外业务受理。

编辑:拂尘

(0人)这篇文章真不错!
转发分享到: 分享到QQ空间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人人   开心   豆瓣   收藏 新鲜事
>>浏览更多房地产最新资讯,了解更多新盘资料,请点击进入南昌房产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