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贷款条件以及如何办理

http://fang.tiboo.cn/ 南昌房产网 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 2014-04-01 14:38
  买房,一直是中国人最看重的事情,有了房子才算是着落,有了安定的生活,即使为此背上多年的房贷也阻止不了中国人民对买房的热情。住房公积金贷款就是国家和单位给予职工的惠民政策,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具体的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住房公积金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分为一般购房贷款和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简称购房转换贷款)两种。

  (一)一般购房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并且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至申请贷款之月不欠缴(单位不欠缴)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二)购房转换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一般购房贷款条件;

  2、借款申请人已领取了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3、原商业性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欠款。

  (三)其它有关管理规定[/  1、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办理首次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面积低于120平方米的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同期首次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职工家庭还清第一次公积金贷款后的次月,可按规定申办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2、停止向三次(含)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买房是人生大事,每个人都渴望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哪怕是蜗居也好。办理住房公积贷款的条件不算苛刻,为了更好的明天,努力吧。

编辑:钟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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